記者邱猷權/嘉市報導
嘉義市政府財政稅務局表示,近日常發生豪大雨,提醒民眾若汽車或151CC以上機車,因豪雨受損致不堪使用或暫停使用,可申請,並於災害發生日起一個月內提出申請。
財稅局說明,若民眾的車輛受到損傷,請向監理機關辦理報廢、停駛等手續,車輛無法使用期間所溢繳的使用牌照稅,該局依監理機關提供的資料,主動辦理退稅。若為受損須修復,但未能即時向監理機關辦理報停手續,請於災害發生日起一個月內,檢具相關機關(如:消防、警察或區公所等)核發之證明及修車廠證明文件,證明有停駛情形,可退還無法使用期間的使用牌照稅。
民眾如有牌照稅相關疑問,可撥打該局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-536969或使用牌照稅科電話(05)2224371轉110-113,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,或上該局網站(https://www.citax.gov.tw)/專區服務/災害減免專區查詢。
▲災損減免專區。(圖/嘉義市政府提供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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