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李佩勳/雲林報導
近日地震頻繁,雲林縣稅務局呼籲民眾加強安全意識,若因天災導致財產受損,稅務局將主動協助民眾辦理稅捐減免申請,納稅人只需三個步驟:拍照存證、檢附文件、申請減免,即可享受相應的減免。
根據地方稅減免規定,若房屋受到重大災害毀損,毀損面積佔整棟面積達3成以上但不超過5成,可減半徵收房屋稅;若毀損面積達5成以上,修復後才能使用的房屋,則免徵房屋稅。
汽車及151cc以上機車因災害損壞無法使用,應向監理機關辦理報停或報廢登記,稅務局將根據監理機關通報資料,退還車輛無法使用期間溢繳之牌照稅。
此外,若土地因山崩、地陷、流失等災害而無法使用,則免徵地價稅。對於因災害而受損害之娛樂場所,可扣除未營業的天數後,辦理減徵娛樂稅。
民眾可上雲林縣稅務局網站/專區服務/災害減免專區,進行線上申請稅捐減免;或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-556969,將有專人服務。
除地方稅外,國稅部門也有相關災害稅捐減免規定。民眾可先行拍照存證,並在災害發生後30天內向各地區國稅局申請減免,詳細資訊請洽詢財政部中區國稅局雲林分局(05)5345573、虎尾稽徵所(05)6338571、北港稽徵所(05)7820249。
▲災害損失 減免稅捐。(圖/雲林縣政府提供)
▲災害損失稅捐減免一覽表。(圖/雲林縣政府提供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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